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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发展改革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朝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批复》(朝编〔2014〕47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落实国家及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负责搭建中小企业沟通合作平台,监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指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等服务工作;承担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人,实际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1,209.509310万元,比上年增加21,077.062344万元,增长15,913.5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208.539797万元,比上年增加21,076.629419万元,增长15,977.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08.5397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208.833228万元,比上年增加21,077.355775万元,增长16,031.16%,其中:基本支出125.8077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59%;项目支出21,083.0254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08.8332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0053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353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卫生健康支出7.4670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农林水支出21,053.0254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37.0053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065343万元,增长5.44%。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37.0053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065343万元,增长5.44%。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维持机构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1.33539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34608万元,下降15.2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1.33539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34608万元,下降15.2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4670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582998万元,下降25.7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7.46700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582998万元,下降25.7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1,053.02549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053.025491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0年度决算21,053.02549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053.025491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租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5.80773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0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0台,0.000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0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整体绩效目标是搭建中小企业对接平台,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对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0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实现预期部门绩效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度本单位注重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报表